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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委省政府人才引进政策摘编
来源: | 作者:锦国人力 | 发布时间:2018-04-21 | 2621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1. 对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到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或创办高科技成长型企业、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,按照《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(试行)》规定,每人发放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,还可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协商发放岗位激励资金......
   1. 对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、到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或创办高科技成长型企业、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,按照《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(试行)》规定,每人发放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,还可由用人企业与引进人才协商发放岗位激励资金。
   2. 对引进到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急需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、高级管理人才,以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,符合条件的可申报“千人计划”。对纳入“千人计划”的引进人才,分别给予个人50万元至200万元资助,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,给予20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,对创新创业团队中经评估具有重大产业化前景的战略发展项目,可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,并可享受税收减免、出入境与居留、落户、住房、医疗保险、配偶安置、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。
   3. 对符合条件的来川、在川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,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经费、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,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、10万元的项目资助。
   4. 对符合条件的来川进站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,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博士后科研经费,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资助。
   5. 对符合条件的来川科技创新创业人才,可向科技厅申报四川省青年科技基金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,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资
   6. 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,可破格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。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、创新创业业绩显著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,可直接授予其名誉教授、特聘教授等荣誉称号或聘为特聘研究员。
   7. 建设高层次人才综合性服务窗口,开通“962561”人才热线,开展政策咨询服务。设立“四川人才之家”,下设科技、公安、人社、卫计等部门服务窗口,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化、一站式服务。向高层次人才颁发“天府英才卡”,实现人才持卡出行、就医、学习、参观等“一卡通”服务。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,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和专家人才联谊活动。
   8. 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训服务,常态化举办“天府大讲堂”等一批精品课堂讲座,定期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培训服务。定期举行各类高端人才学术论坛,促进海内外企业家、专家广泛交流。